武器裝備的概念
武器裝備是指實施和保障軍事行動的武器、武器系統和軍事技術器材,以及用于武器裝備的計算機軟件、專用元器件、配套產品、原材料等。
什么是軍工四證?
軍工四證內容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證——國軍標證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保密證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許可證 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承制資格證
軍工四證發證主體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證(GJB質量體系證)——第三方認證機構(中國新時代認證中心、北京天一正認證中心、廣州賽寶認證中心、北京軍友誠信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等) 保密認證—— 國家保密局、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 許可認證—— 國家國防科工局 承制資格認證—— 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 軍工四證的分類及有效期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證—— 有效期3年—5年(新時代發證)【分設計、生產與服務】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 有效期5年【分兩級:一級、 二級】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 有效期5年【分一類、二類許可、備案】 武器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 —— 有效期5年【分兩類:A類、 B類】
軍工四證的作用
對于取證單位來說: GJB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了企業自身的競爭力,體現了持證單位全員、全過程、系統化、規范化科研生產管控能力。 武器裝備保密認證——表明單位的密級管控能力,可承擔相應級別任務,可列入保密資格名錄,可查詢全軍裝備采購網。 武器裝備許可證——允許許可單位承擔批準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產品或專業,具有強制性。 裝備承制資格——列入裝備采購目錄,持證可參與競爭、招標采購活動。 總之,取得軍工“四證”是承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維修及中介服務的“門檻”、“通行證”。
怎樣取得軍工四證
軍工四證取證條件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證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軍用標準。為了保證軍用裝備的質量,我國制訂了一系列的武器裝備生產標準。武器裝備論證、研制、生產、試驗和維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對其承擔的武器裝備論證、研制、生產、試驗和維修任務實行有效的質量管理,確保武器裝備質量符合國家軍用標準。未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單位,不得承擔武器裝備研制、生產、維修任務。
認證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承擔武器裝備論證、研制、生產、維修任務的單位或是與之配套的整機、部件、組件、器件和材料生產單位; 3.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科研生產條件和檢驗檢測、試驗手段; 4.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技術和工藝; 5.按照國家軍用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并運行武裝質量管理體系三個月以上,且已完成內審和管理評審; 6.運行期間有訂貨及交付發生,且現場審核時應有軍品生產。 不能申請:被政府執法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
申請認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產品所在階段情況調查表;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產品實現流程圖; 5.主要設備一覽表; 6.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7.其它有關材料。
注意(初次認證) 1.《申請書》需軍方用戶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2.填寫《產品所在階段情況調查表》 3.軍代表出具《推薦意見書》,包括:企業人員、技術、設備情況;產品質量狀況。對配套企業,要注明產品與裝備關系(用在什么地方),認證產品與推薦單位的關系 4.軍代表出具推薦意見 已承擔裝備研制任務;尚無裝備研制經歷,但有裝備研制生產能力,且有研制、訂貨意向。 審查認證部門 裝備發展部委托專業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進行審查認證。 如:北京天一正認證中心、中國新時代認證中心、廣州賽寶認證中心、北京軍友誠信質量認證有限公司。 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證 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認定是指國家(地方)保密委員會為確定申請承擔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是否持續滿足《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客觀的檢查、資格評價并形成文件的過程。
保密資格等級及認定部門
保密資格分兩級: 一級保密資格:可承擔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科研生產任務。 二級保密資格:可承擔機密級、秘密級科研生產任務。 一級保密認定:國家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防科工局、裝備發展部)。 二級保密資格認定:各省保密委員會(省保密局、省國防科工辦、各級融辦)。
認定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2.承擔或擬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項目、產品涉及國家秘密; 3.無境外(含港澳臺)控股或直接投資,且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20%; 4.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實際控股人、董(監事)會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含港澳臺)人員無婚姻關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產和辦公場所,具有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場所、設施、設備防護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注; 7.1年內未發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申請保密資格的,除以上八條以外,還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 2.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實際控制人承諾在申請期間及保密資格有效期內保持控股地位不變。 準備上市企業必須事先申請保密信息披露,獲批后才能上市。
申請提交材料 1.《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4.公司章程; 5.上一年度財務驗資報告; 6.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軍隊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出具的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表 ; 8.要求的其他材料 。
武器裝備許可證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是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企事業單位的申請,通過頒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形式,依法賦予其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的資格的行政行為。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是軍品科研生產管理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是實行軍品訂貨的前提和保障,也是軍品科研生產中法制和秩序的重要體現。 截至2018年,國防科工局和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聯合印發了2018版最新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再次大幅降低軍品市場準入門檻。2018版許可目錄包括七大類285項產品范圍,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方可從事許可目錄所列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 武器裝備許可證等級及認證部門 許可項目分為:一類許可和二類許可。 認證部門:國防科工局。
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具有固定科研生產場所; 3.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專業(行業)技術資格; 4.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水平和能力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 5.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金規模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 6.近三年無嚴重延期交貨記錄,無重大質量問題,無虛報成本等違紀、違法行為; 7.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的保密資格等級 8.國家規定的其它要求(環境、安全等)。
提交資料 1.《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保密資格證書; 5.消防達標文件; 6.安全生產達標文件或者安全生產評價報告; 7.環保驗收達標文件; 8.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備案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備案專業目錄(515項) 從事《備案目錄》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企事業單位都應當備案,應于簽訂供貨合同或者承擔研制任務后3個月內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備案。
提交資料 1.備案申請書; 2.法人營業執照; 3.合同或研制任務書; 4.保密證或與用戶簽訂的保密責任書; 5.武器裝備質量體系證書或可證明質量要求的證明文件。 6.其他材料
武器裝備許可與備案的關系 《許可目錄》和《備案目錄》共同構成較完整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通過許可管理和備案管理方式,掌握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科研生產能力保持情況,實現對我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完整性、先進性、安全性的有效監控,確保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有序開展,并更好地為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裝備承制資格證 裝備承制單位 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擔武器裝備及配套產品科研、生產、修理、試驗和技術服務任務的單位。裝備承制性質是指承制單位承擔裝備采購任務所開展活動的屬性,包括裝備科研、生產、修理、試驗和技術服務等五種承制性質。
申請承制裝備的范圍主要包括 1.裝備科研、訂購、維修、試驗部門有采購意向的裝備(產品)或技術服務項目; 2.已簽訂裝備采購合同或技術協議,正在承制的裝備(產品)或技術服務項目(限于續審); 3.參加軍方招標活動中標的裝備(產品)或技術服務項目; 4.具有獨特先進核心技術的裝備(產品)或技術服務項目。 承制類別及審核認證部門 分為A類裝備承制單位和B類裝備承制單位。 A類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制軍隊專用裝備的單位。 B類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制軍選民用產品的單位。 審查認證部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
申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和健全的組織機構; 2.具有滿足申請承擔任務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和技術文件; 3.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的質量管理水平; 4.資金運營狀況良好,具備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資金規模; 5.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履約信用; 6.建立健全保密組織和保密管理制度,具有滿足申請承擔任務需要的保密資格或保密條件; 7.滿足軍方的其他有關要求。
提交資料 1.《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表》; 2.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3.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4.質量管理證明材料; 5.財務資金狀況證明材料; 6.履約信用證明材料; 7.保密管理證明材料; 8.其它有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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