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這是匈牙利詩人裴多斐的著名詩句。這首詩被國人在無數場景下引用過,幾乎是家喻戶曉,無人不知。由此可見,“自由”在人們的心目中是何等的重要。
在過去革命的年代里,無數前輩拋頭顱灑熱血為了民族的解放和自由,為了人民的尊嚴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在當今社會,也有很多人因為追求自由而舍棄愛情和家庭,甚至飽受牢獄之苦,直至付出生命的代價。
自由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魔力呢,甚至為了自由犧牲生命都在所不惜?
拋開國家民族自由不談,在這里我們單說個體的自由。
所謂自由,就是一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問題,去做事情,自己可以做主,并且不受他人干涉的一種人生狀態。自由首先應該是心靈的自由,心靈的自由比較抽象,我的理解應該是一種心靈的放松狀態,沒有糾結、沒有壓力,大度而不鬧心,真誠而不多慮,心靈的自由是需要通過自我修煉而得到的。 其次是思想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一是自由而豐富的想象力用于發明創造;二是思想不受束縛和鉗制,人民處于思想自由狀態,有利于民主推進,有利于百花齊放。所以思想的自由氛圍需要政府營造,獨立自由的思想狀態需要教育功能實現。 第三是行為的自由,個體行為的自由一定是在道德和法律范圍里或規范下的自由,一定是不妨礙他人、不干涉影響他人自由狀態下的自由。包括時間自由、空間自由,在什么時間干什么、去哪里,這完全是個體做主、自己負責的事情。 第四是財富的自由,這里單指物質財富。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勞動,讓自己獲得足夠的能滿足自己合理需求的物質財富也是人的一種自由需求,只是這種獲得需要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方法和手段,同時要設好“財富自由”的門檻,夠用即可,知足常樂。 由上可見,自由在人生中、在人類社會發展中是何等的重要,難怪美國的政治家和演說家帕特里克·亨利說,“不自由,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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