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到底在追求什么?我認為,人活著追求的目標就是兩個字:幸福。什么樣的人生才是成功的人生,幸福的人生就是成功的人生。因此,職務干得高不一定代表成功,企業做得大也不一定代表成功,錢多的花不完更不一定代表成功。
成功的標準應該是這樣的:
有(健康,快樂,價值,尊重,朋友,自由)+夠用的錢——這就是成功“6+1”或幸福“6+1”標準。第一,幸福的人,應該有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生理狀態。第二,每天都有快樂、愉悅、舒緩的心情,就是幸福人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三,人要活的有價值還要有愛,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有用有愛的人才真幸福。
第四,人在社會上需要得到社會和他人的尊重,得到尊重自然就會開心。第五,人活著還需要有良友,需要互相幫助,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朋友多了路好走。第六,人類還有一種更為重要的需求,那就是自由。正如匈牙利詩人裴多菲詩中寫到的: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當然,人活在世上必須要有錢,有夠用的錢。夠用的錢對每個人標準是不一樣的,需要各自評估和把控。事實上,如果我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奮斗能得到前面六個方面的滿足,那個“夠用的錢”就一定會追著我們跑,所以我用的是“6”+“夠用的錢”的邏輯。
由上可見,成功并沒有那么神秘和遙不可及,也不一定需要所謂的“高大多”,只要我們付出不亞于任何人的努力,我們普通人都可以到達成功和幸福的彼岸。
——2025年1月19日寫于重慶飛蘭州到航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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