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介紹了GJB9001C標準第十章“改進”中10.2“不合格和糾正措施”的有關內容,今天談談對10.3“持續改進”的理解。
一、標準的內容
10.3 持續改進
組織應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組織應考慮分析和評價的結果以及管理評審的輸出,以確定是否存在需求或機遇,這些需求或機遇應作為持續改進的一部分加以應對。
組織應制定、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年度改進計劃,并對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二、對標準的理解
1.改進的目的。10.3條款提出了持續改進的總體要求,目的是通過持續改進,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持續改進是提高績效的循環活動,通過 PDCA 循環的反復活動,不斷提升績效。因此,持續改進是組織建立的一種實現長期生存和不斷發展的運行機制。
2.改進的策劃與實施。在持續改進的策劃與實施中,應考慮分析和評價結果以及管理評審的輸出。
①分析和評價的內容。包括產品和服務的符合性、顧客滿意程度、質量管理體系的績效和有效性、策劃是否得到有效實施、應對風險和機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外部供方的績效、質量管理體系改進的需求以及質量經濟性。可以用上述分析和評價的結果來改進體系、過程、產品和服務。
②管理評審的輸出。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與改進機會、質量管理體系變更、資源需求相關的決定和措施。從以上方面識別和發現存在的體系、過程以及產品和服務方面的改進需求或機遇。針對這些需求或機遇采取應對措施,也是持續改進的一部分。
③制定改進計劃。結合管理評審,制定、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年度改進計劃,并對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三、標準的實施
1.建立機制。組織要結合自身實際建立持續改進的機制,明確持續改進的基本活動、要求、職責、步驟和方法,并關注改進效果。
2.改進內容。改進可針對分析和評價結果以及管理評審的輸出進行,包括產品、過程、顧客滿意度等等,改進的效果應體現在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提高上。
3.開展活動。一是可以通過開展 QC 小組(即質量控制小組)活動、提合理化建議等漸進性改進,實施改進。二是可以通過推進重大技改項目、引進高級專業人才或先進設備等重大突破性活動實施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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