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中,把人對“尊重”的需求排在了僅次于“價值實現”需求的第四個需求層次,說明人對尊重的需求是較高層次的需求,也是較難實現的需求。
在討論如何才能獲得尊重、如何才能滿足對尊重的需求之前,我們要先搞清楚人們需要的尊重有哪幾種。
我認為“尊重”應該包括對生命、人權、人格、人品、能力、價值的六種尊重類型。
對生命的尊重更多地存在于人的靈魂和思維層面,可以說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對生命的大愛,是最基本的尊重,也是一種敬畏;
對人權的尊重則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在法律層面對每個人所享有的基本生存權利的認定,社會越進步、越發達,尊重就越到位;
對人格的尊重則和全社會的道德水平有很大關系,它是組織對個體、人對人的一種關乎人的尊嚴的態度,全社會道德水準越高,人的素養越高,這種尊重就越普及,個體之間人格的尊重應該是相互的、自然存在的;
對人品、能力、價值的尊重則是和被尊重對象密切相關的,是人對人的、是被尊重對象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得到的。
一個人的人品要想得到尊重,那你就要為人正直,那你的行為就得符合與時俱進的道德標準和規范;一個人的能力要想得到尊重,那你就得多學習、多工作,就得具備有被尊重的超常能力;一個人的價值被尊重,是最高層面的尊重,那一定是你做了很多對社會、對組織有價值的事情,一定是幫了很多人后才能真正得到的。
由此看來,一個人要想得到社會和他人全方位的尊重,一是要通過社會的進步、社會的文化和道德水平不斷提升來達到,力爭做到相互尊重,更重要的、更高層次的尊重是要通過自身不懈的學習和努力來得到。
人品越好,尊重越多;能力越高,尊重越多;價值越大,尊重越多。 |